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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 年 05、06 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

特別獎 40148354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1000 萬元
特獎 64348046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
頭獎 64782404
88904036
17250629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
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
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
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
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
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
增開
六獎
516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三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





  • 領獎期間自 102 年 08 月 06 日起至 102 年 11 月 05 日止。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,中獎人 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 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。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。
  • 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  •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  • 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。
  • 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  •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 「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 」規定辦理。
  • 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2396-1651
資料來源:財政部賦稅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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